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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要求
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要求
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師德師風建設,牢固樹立敬業愛生、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,現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提幾點要求:
一、加強學習
組織教師集中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、《末成年人保護法》、《預防末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公民道德實施綱要》、《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》等法律法規,集中學習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。
二、做好專項檔案
黨政辦公室要為每一位教職工建立師德師風檔案,專立記載教師師德師風表現情況。其內容為:教師的個人簡歷、師德師風考核情況、師德師風承諾書或責任狀、師德師風學習體會、個人總結、獎懲情況等。師德師風檔案不僅要如實記載教師在師德師風方面取得的成就,而且要如實記載教師違犯職業道德方面的情況,既不夸大事實,也不少記漏記,確保記載內容的真實、全面。
三、加強考核制度
按照我校師德師風考評細則,采取每月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教師進行師德師風考核,要定期不定期召開學生、家長、座談會,廣泛征求家長意見。每學期期末,要以專業部為單位組織教職工進行師德師風自查互查,每位教師在自查中都應如實報告本人該學期遵守師德規范、職業道德的情況,接受群眾評議。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、評先評優、職稱評定、職務晉升的依據之一。
四、落實誡勉談話制度
發現教職工在政治思想、履行職責、工作作風、道德品質、師德師風等方面有不好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時,由黨支部書記和學校執行校長對其進行誡勉談話,并實施跟蹤觀察,以觀后效。若再次違反,將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嚴肅處理。
五、加大巡查力度
我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師德師風建設巡查組。每月將組織部門負責人聽取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意見、建議。巡查方式包括聽取匯報,查閱資料、問卷調查、召開座談會等。對師德師風建設不力的部門或負責同志做出處罰。
六、加強責任追究
校長和執行校長為第一責任人,負領導責任;分管師德師風建設的副校長(或書記)為主管領導,負主要責任。對因教育管理不力,造成重大師德問題的,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在評先評優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。對師德師風重大問題隱瞞不報,不如實報告、不按時報告、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的,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七、加大懲處
對違犯教師職業道德情況的教職工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絕不姑息遷就。對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2018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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